释义 |
法律分析:答:营运载客汽车超过五年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超过六年的每年检验一次,超过十五年的每半年检验一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十年以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十年的,每六个月检验一次。摩托车超过四年的,每年检验一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