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应商成立债权委员会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供应商成立债权委员会,如果是通过债权人会议依法成立的,并且委员会成员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的,则有法律效力;如果未通过债权人会议,也未经法院认可,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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