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作品使用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 著作权作品使用范围广泛,包含以下类别: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 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7、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 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 10、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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