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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具体包括什么权利
释义
    法律分析:股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是股东通过出资或受让等合法方式,拥有公司股份或者出资份额,并因此享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可转让权利。
    股权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9)股东诉权等等。
    一、公司股权转让办理需要哪些程序
    股权作为一种权利,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一、受让股权公司首先应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二、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有效股东会决议。六、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并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七、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八、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议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九、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二、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要怎么取得
    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一、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
    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二、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三、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3、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时主观上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之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
    5、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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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