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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如何确认
释义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根据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确认。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一、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办理流程如下:
    1、股东和受让人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2、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哪些法律效力
    一个公司的股东名册有以下法律效力:
    1、权利推定效力,只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才能是公司股东;
    2、对抗效力,股权转让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3、免责效力,公司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余财产等,如果股东名册上记载不准确以致股东不能收到通知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股东必须确认隐名股东吗
    在我国实际出资人确认股东资格的方式有:
    1、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并办理变更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
    2、隐名股东就代持股协议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股东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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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3: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