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赠与股权时可以附加义务,受赠人需按约定履行义务。《民法典》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否则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撤销权需在一年内行使,受赠人违约或侵害赠与人权益时,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 法律分析 公司赠予的股权通常附带义务。如果附带义务,受赠人必须履行约定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带义务。如果附带义务,受赠人必须履行约定的义务。根据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如果受赠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未履行其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三)未履行赠与合同规定的义务。赠与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以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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