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有人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其他业主怎么办 |
释义 | 小区有人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其他业主可以请业委会出面处理,对于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业委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业委会无法解决问题的,其他业主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他们会依法对行为人作出处理。 一、业委会违规举报什么情况 业委会违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举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二、快递公司开在了小区是合法的吗 不合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在住宅楼里开办快递公司,如果事先未征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到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怎么投诉成都小区门卫开门费 业主被收开门费是不合法的,业主已经缴纳物业费,物业理应为业主提供服务,“开门费”这一项不属于合法收费,这属于巧立名目的乱收费,可以到物价局举报,也可以到物业管理处投诉。国家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业主进入小区需要交开门费,若是自治小区,通过业委会决定收取则不违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 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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