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实施自治? |
释义 | 业委会有自治的权利,这个和小区规模大小无关。但是小区实施自治,应召开业主大会,并有总数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书面同意业委会自治管理方案,方可实施自治。 只有一个业主(如企业内部职工住宅,业主为企业自己),可以不开业主大会,直接实施自治。 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可以成立自治委员会吗?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向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6.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哪些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置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在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需要通过业主选举才可成立。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吗 社会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要么具备法人资格,要么属于其他组织,否则其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代表,没有法人资格,难以作为民事主体资格提起诉讼,需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达到专有面积和业主人数双过半才能获得授权进行诉讼。 由于法律没有赋予业主委员会应有的民事法律地位,所以即使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受委托的物业公司的地位仍然强势于作为委托人的业主和业主委员会。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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