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办事机构: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办理流程:市直机关房屋、军产、涉外房屋对外出租的,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其他类型的房屋对外出租,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21号文件、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件 办理地点: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办理期限:对不需要外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需要外查核实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