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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财政性资金
释义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不缴纳的财政性资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分别是: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综上所述,财政性资金为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有关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村集体资金存放于地方财政所的是否属于财政性资金问题,需要结合资金权属、取得方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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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