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被家暴能离婚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怀孕期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具体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的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这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综上,女方怀孕期间能否提出离婚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一、单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什么呢 一般情况下,单方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只有男方。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 (二)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确有必要的情形具体如下: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二、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几种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情形。法律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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