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处理人事争议的途径如下所示: 1、主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平心静气的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的方案,或者是给予对方当事人一定的宽限期,协商的方法流程较为灵活、能够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能够节省双方当事人的时间; 2、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是关于劳动方面的人事纠纷的话,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用人单位如果恶意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3、当上述两个方法均不能解决人事纠纷时,不服或者是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或者特殊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诉讼虽然历史比较长,但是不得不说是解决纠纷的强有力途径,是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