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乡医保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参保人在本市统筹区以外的境内其余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以下简称异地)的就医行为统称异地就医,具体包括: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异地医疗机构)就医; (2)异地急诊:参保人在境内异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或急诊留观; (3)学生异地就医:在校学生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 (4)异地转诊:本市参保病人经审批后转外地治疗的; (5)政策规定的其它异地就医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