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呢 |
释义 | 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者(45周岁以下) 5、除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6、引进人才家属子女随迁条件: (1)博士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直系亲属;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当事人来杭身边无子女的,可同时办理一名未婚成年子女进杭; 符合以上引进人才随迁家属条件的人员,如随迁家属,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浙江户口迁入条件 浙江省户口迁入条件是指: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迁移人或其监护人、拟迁入户户主,可以凭以下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一)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挂靠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不能提交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的,可以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交证明材料,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经告知迁出户户主或保管人应当提供居民户口簿后,可以向迁移人出具已告知情况说明,作为申报材料。 海口户口迁入条件 本地人: 1、收养儿童入户 2、亲生子女入户 外地人: 1、来海口工作 2、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落户 3、投靠亲属 (1)夫妻投靠户口迁入 (2)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3)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 4、应届毕业生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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