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总公司注销分公司的程序如下: 1、注销分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报纸公告; 4、登报45今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5、向质监局注销代码证。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