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搭桥被拒赔,如何证明该疾病与继往无关?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原因多为该疾病与被保险人既往病史相关。此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检查报告等方式证明该疾病与继往无关。但若保险合同中存在“未告知”“隐瞒”等条款,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3.《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可以解除合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如被保险人有过错,应当在赔偿数额中扣除,但不得扣除已交的保险费。 总之,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同时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来证明该疾病与继往无关,保险公司不能擅自拒绝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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