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二手房时遇到贷款问题,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
释义 | 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贷款申请被拒绝,是否算作违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而对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视为违约行为。而如果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但对方未能履行义务,则不算是违约行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贷款申请被拒绝,是否算作违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而对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视为违约行为。而如果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但对方未能履行义务,则不算是违约行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后果有什么? 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5、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购房定金一般可以退吗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结语 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贷款申请被拒绝,是否算作违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而对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视为违约行为。而如果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但对方未能履行义务,则不算是违约行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另一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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