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哪些事 |
释义 | 1、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是如何规定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定事项应为:(一)当事人有无行政违法行为;(二)当事人应否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三) 当事人应承担何种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四)当事人应承担何种行政处罚幅度内的法律责任;(五)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六)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申辩权、听证权、救济权等。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需符合法定程序,不滥用职权,行政处罚不显失公正等。只要有一个要件不合法,就是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多久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咨询解答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多久需要作出行政处罚,只规定了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所以在违法行为发现后两年内都是可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什么时候做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可不对当事人告知吗?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需要对当事人告知。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处罚时处以的是哪些 1、警告、记(大)过以及降级等属于行政制裁中的行政处分。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 2、给予行政制裁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①违反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制度确定的义务或纪律; ②行为人(包括组织和个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有故意或过失; ③违法失职行为已经超过了批评教育的限度。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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