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结婚证后,原来的还能用吗?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丢失或损坏《结婚证》时,可前往原登记机关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结婚证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照片等。 法律分析 1.我国法律讲过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持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补办结婚证所需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拓展延伸 补办结婚证后,如何处理原来的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后,原来的结婚证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相关法规,一般情况下,补办结婚证后,原来的结婚证失效。您可以选择将原来的结婚证进行注销或者保存为纪念品。注销原来的结婚证可以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如果您希望保留原来的结婚证作为纪念,可以将其妥善保存,放置在安全、干燥的地方,以免损坏或丢失。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合的处理方式,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补办结婚证后,原证应进行处理。根据法规,补办后原证失效。可注销或保存为纪念品。注销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按规定办理。如欲保留作纪念,妥善保存,避免损坏或丢失。请根据情况选择处理方式,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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