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带利息欠条范本 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XXXX整,即¥XX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XX个月,利率为每月XX,利息共计人民币XX整,即¥XX元,全部本息于20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整,即¥XX元。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