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 梅州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至:每月1620元。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至:每小时16.1元。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此次调整,首次推动将不完全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