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 退休 人员被判刑后,在服刑期间被剥夺的是政治权利,其领取社会 退休金 公民权利并不会被剥夺,所以 退休工资 照常发放。《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十一)条明确规定: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法律客观: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五)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六)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