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应商回扣算是行贿吗 |
释义 | 供应商给回扣是行贿罪,刑法规定中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当事人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就是受贿罪。 一、受贿行为是指什么 受贿行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产,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受贿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受贿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产,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他人财产,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在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属于个人的,以受贿罪论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受托人财产或者收受托人财产的,以受贿罪论处。 二、受贿罪如何进行惩处 受贿罪按照下述规定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三、回扣立案的证据有哪些 回扣立案的证据有收取回扣的录像、资金账户信息。回扣只要超过5000元就可以立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回扣的,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索取或收受了的贿赂必须数额较大,否则亦不能构成。所谓数额较大,是指索取或收受5000元至20000元以上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应以受贿行为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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