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林木致害的责任 |
释义 | 假如:李四坐在椰树树下思考问题,椰树落下,砸到他的头上,李四被砸傻,谁承担相该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林木致害的责任】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①海滩边的无人管理的野生椰树,李四作为理性的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知道椰树下有可能被掉落的椰子砸到的情况下还在树下思考,风险自担,所受损害自己承担; ②小区内的椰树,属于小区业主共同共有,小区物业对椰树负有管理义务,李四被椰子砸伤,如果椰树的所有人及管理人能证明已尽到安全提醒义务,不对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