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境入境证件在什么情况下作废无效? |
释义 | 宣布出境入境证件作废无效的情形有: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通过伪造、变造、骗取获得的证件。公安机关可以对法律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一、监视居住执行机关有哪些,被监视居住人有什么义务 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只有公安机关,公、检、法三机关均可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 被监视居住人有以下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什么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伪造和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规定,触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 三、伪造出入境证件罪最新立案标准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最新立案标准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指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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