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协议丢了哪里补办 |
释义 | 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 一、拆迁补偿协议是不动产纠纷吗 拆迁补偿协议是不动产纠纷。拆迁安置房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不过需要看土地的性质,有的土地性质是属于划拨的,该种属于划拨的性质的土地是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拆迁房指的是因为城市的规划、土地的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二、征地拆迁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征地拆迁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二)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估计的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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