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我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保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发现和掌握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其中涉及到间谍行为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公安机关是主要的接收单位。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具体情况(如间谍活动的时间、地点、人物等),并保证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情况的保密性。在接到报告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情况进一步开展调查和打击工作。此外,对于工作单位或者公民个人,在报告间谍行为时,应当尽量避免使用不明确、不准确、不客观的语言描述情况,以免影响调查和打击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十八条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