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表明此人尚未封存,这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公积金封存后的提取方法及法律依据。封存状态下的公积金账户可以通过柜台办理或微信渠道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可在购房、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迁出或出境、偿还贷款、房租超出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况下提取存储余额。单位需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分析 公积金封存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中断了工作关系,但是劳动关系还是保留的,这样导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但它又无法进行转移同时也不符合注销提取的条件时,公积金中心就会对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进行了封存。但哪怕公积金账户是封存的状态,也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关于封存后的公积金账户提取,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法进行: 方法一:携带个人资料、公积金卡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柜台办理; 方法二:微信提取渠道,首先关注所在地公积金公众号,绑定个人账户,找到公众号中关于提取公积金一项,点击“我要提取”,按要求逐步输入个人信息并确认要提取金额,按步骤操作封存后的公积金金额便会转入绑定的储蓄卡当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结语 公积金封存后,职工仍有提取余额的权利。提取方法包括柜台办理和微信渠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可以因购房、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迁出或出境定居、偿还房贷、超出规定比例的房租等原因提取余额。提取时需提供单位核实和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余额将由受委托银行支付至绑定的储蓄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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