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漏水找什么部门 |
释义 | 安置房漏水找什么部门需要视情况而定: 1、房屋漏水找建设局下的质监站。 2、政府安置房漏水可以起诉开发商的。 3、如果是楼顶或室外出现漏水,则是建设单位负责,要找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返修或回访。4、如果是室内设施漏水,应该是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物业管理有维修人员的可以找物业管理,没有维修人员的则要请社会化服和的维修人员服务。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漏水问题在房屋质量保证书里有明确的规定,业主可以参考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给业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年限。 安置房房屋质量差出现漏水这是开发商的责任,合理维权首先应该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业主可到相关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同时业主可以到司法部门进行诉讼维权。 如果没有过保修期,物业公司必须承担急时联系房地产公司进行急时的维修工作,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物业公司有承担的可能;如果是已经过期了,房地产开发商就不会对此做出保修,但物业管理公司无可避免的是要承担协助业主解决漏水问题的义务,物业公司可以协助业主联系专业的防水补漏公司来为业主服务,但费用方面的问题,业主自主与其公司协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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