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坚守土地流转的底线;要坚持实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依法自愿赔偿,保护农民的合法承包权益,不能下达强迫命令;要确保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三权分置”政策强调要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有效实施,能够约束不合理的征地行为,保护农户的利益,同时能够确保农村土地的承包者与所有者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农地非农用行为,从而保护国家整体耕地不受侵害。 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有利于保障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指形成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综上问题所述,了解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政策是有用的,建议了解这一政策,保障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