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建筑工程结算原则:主要依据有哪些?
释义
    建筑工程结算的主旨是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索赔和现场签证事项、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其他依据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并按时拨付工程款项。
    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如下: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拓展延伸
    建筑工程结算原则:主要依据及其应用范围
    建筑工程结算原则主要依据于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行业标准。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规定了工程结算的程序和规范。合同约定涵盖了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变更等方面的约定,作为结算的依据。行业标准如《建筑工程计量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提供了具体的计量和计价方法。这些依据在建筑工程结算中起到指导和约束作用。应用范围广泛,包括房屋建筑、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等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合理应用这些原则和依据,可以确保建筑工程结算的公正、合理和准确性,维护各方的权益。
    结语
    建筑工程结算依据多方面,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价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也规定了结算程序和规范。合理应用这些原则和依据,确保结算公正、合理、准确,维护各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0: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