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仅凭一张借条到法院起诉能胜诉么 |
释义 | 仅凭一张借条不一定能胜诉,仅凭收条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双方之间有民间借贷关系;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没有法律效力。 一、请问借条怎么写才有效 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一定要全在写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时,不能光写名字,在写身份信息时,一定要在名字后面加上身份证号码,这样才能准确无误地指明是谁。2、一定要证明借款已交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即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协商一致并没有让合同生效,需要出借人把借款实际交付给了借款人,他们之间的借款合同才生效。因此,要么在借条上写明“今借到”的字样,或者在借条之外另行出具收条,以此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如果是银行转账,最好把转账凭据保存下来。3、关于诉讼时效问题借条不同于欠条,它本身只是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明,而非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凭据。4、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词句 二、借条没写利息怎么办 借条没写利息,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约定利息。 在企业作为借贷一方的,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约定利息。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双方的习惯、当地风俗等情形综合认定是否计算利息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金钱赠与的认定 (一)未有证据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合理性往来应认定为赠予 恋爱期间双方资金往来、情感赠予之间发生的可能性较高,发生资金往来的概率较大,由于在恋爱期间双方之间情谊关系的特殊性,往来款项在没有证据证实明确约定的性质及履约情况,且在一定合理限度内的情况下,根据社会交往习惯及日常生活经验,应认定该款项系恋人之间的一般赠与。 如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或明确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如彩礼、聘金,应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双方未能结婚的,提供一方可向接受一方以其继续占有属不当得利而主张返还。 (二)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主张往来款项系借款、履约金额、彩礼等的一方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主张往来款项系借款的一方对于该款项基于借贷法律关系负有举证责任。如果该主张方未予举证或未能充分举证,则不能认定二人来往款项系基于借贷法律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