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纠纷有借条是否可以胜诉 |
释义 | 债务纠纷起诉时,债权人有借条作为证据的,如果借条是真实有效的,能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的,一般是可以胜诉的。 一、有借条的又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的又不还的情况,可与对方协商,协商失败的,借条可作为向法院起诉的证据。银行转账凭证也可以作为证据。要看还款日期是否写在借据上。如果写了,从此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如果没有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要求其随时还款,诉讼时效可以从还款之日起计算3年。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可以中断重新计算,起诉也可以起到中断的作用。 二、借钱给别人没写欠条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到对债务到期,在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偿还到期债务,而债权人又没有借条的情况之下,债权人想要追回到期债务,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没有借条,如果有证人能证明债务人在何时何地借债权人债务多少。只要证人是与债权、债务人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人的证言是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证据的。 2、没有借条还可以在催还债务时,对自己与债务人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债务人在谈话中承认自己有借款行为且没有偿还,只要债务人不是在债权人用非法手段逼迫的情况下,自愿说出的,那么这样的录音也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债权人拥有债权。 3、还有一种就是让债权人自愿写下欠条,当然这样的情况很少,因为它本身就不想还债。 三、没有借条只有微信转账,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微信转账,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起诉借款人。 民间借贷双方已经约定管辖法院,该法院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如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应当由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争议管辖地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对此具有选择权。借贷双方若未约定合同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或按照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则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形,即出借人所在地和借款人所在地。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是否出借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及其利息是否归还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被告不承认借款的情况下需要原告提供其他相应的证据,并且只有一个记录是很难取得胜诉,需要其他证明提供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转帐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取决于具体情况,不同情况下的证据不同:1、可以看出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有转账的明确信息时证明力较大。2、没有有利的信息,借款的事实无法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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