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子死亡后,儿媳对公婆没有强制的赡养义务。 遗产继承儿媳妇有份吗 遗产继承儿媳妇不一定有份。如果儿子健在,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但是如果儿子死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对于有遗嘱的,自然人有权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1、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 3、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 1、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 2、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 3、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