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除吸毒污点:如何清除驾驶证吸毒史? |
释义 | 涉毒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三年内没有吸毒行为或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满三年的,可重新申请驾驶证。但三年内有吸毒记录、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未戒除者,不得申请驾驶证。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形包括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等疾病,逃逸构成犯罪、醉酒驾驶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有特定违法行为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申请驾驶证。 法律分析 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结语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在特定情况下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如涉毒、吸毒记录、精神病等。同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有特定行为的,也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驾驶安全,是每位驾驶人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四十二条 戒毒人员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时,应当接受对其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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