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
释义 | 对于工程的价款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依据当年工程定额文件进行结算,或者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结算处理;双方对工程价款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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