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五证合一具体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填写“五证”联合申请书,并准备齐相关材料提交商事登记部门,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 2、商事登记部门审核“五证”联合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商事登记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和办理结果共享至税务登记部门、代码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和社保部门。 3、审核流程全部通过后,商事主体申请人即可到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对外窗口一次领取“五证”。 4、档案的原件由商事登记部门保存,档案的影像共享给税务登记部门、代码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和社保部门,以此实现“档案共享”。 一、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营业执照办理具体流程 1、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工商大厅办理; 2、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必要时提供前置许可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 3、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第八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