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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
    以下费用由个人负担(自费、自付): 1. 总住院医疗费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自费); 2.超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自费); 3.住院的基本医疗费中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自付); 4.住院基本医疗费中按规定比例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自付);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个人自付部分,可由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支付,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现金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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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