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给女方,女方要把孩子的户口迁到女方需要怎么做? |
释义 | 你好,夫妻离婚可以对子女的抚养权及户口迁移做出约定,首先要双方达成意见一致,其次,女方有稳定的居室可以让把子女的户口迁移过来。具体情况可以询问当地派出所。 因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提出分户的,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登记:1.结婚证;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迁入集体户口: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选择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要迁入单位集体户口,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开具的正式员工证明、单位开具的准许迁入集体户口证明。 在办理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迁入手续时,不同的人才服务中心要求的材料不一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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