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政策有哪些有哪些? |
释义 | 落户方式 1、以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 2、市、区、镇(街)、村(居)和工业园区设立的人才集体户; 3、用人单位集体户; 4、城镇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5、个人自有房产新立户。 落户方式的情况说明: 1、引进科技、管理领军人才及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科研、教学等需要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允许以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 2、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技师资格的人才,首次落户我市允许挂靠在城镇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3、引进具有学士学位或高级技工资格的人才,首次落户我市允许挂靠在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优惠标准是什么?                                                                       1.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人员50万元以内;4.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40万元以内;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人员20万元以内。实际购房优惠额在优惠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综上问题所述佛山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政策的内容,国家政策已经相对完善,一定要按政府当地的相关政策,依法行事。 法律依据:《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 第二条引进人才的落户方式 1、以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 2、市、区、镇(街)、村(居)和工业园区设立的人才集体专户; 3、用人单位集体户; 4、城镇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第六条引进人才落户可单独设立家庭户和迁入亲属家庭户 1、引进科技、管理领军人才及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科研、教学等需要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允许以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 2、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技师资格的人才,首次落户我市允许挂靠在城镇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3、引进具有学士学位或高级技工资格的人才,首次落户我市允许挂靠在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第七条放宽“购房入户”的条件。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确认,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各类人才,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已办理房产证的,可办理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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