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引进人才落户引进对象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的对象共有五类人,分别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技能型人才;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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