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没有劳务合同能认定工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临时工没有劳务合同能认定工伤吗 法律制度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如果符合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特征,因工受伤的,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追偿。 二、无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工伤事故中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平均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已经超过4个小时,实际上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工伤赔偿,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先申请工伤认定,有工伤认定书的,才能享受工伤赔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无劳动合同临时工工伤赔偿责任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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