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是否有资格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释义 | 临时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主旨是: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临时工应被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都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劳动者如未获得赔偿,可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临时工能否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第2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第3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拓展资料 临时工上班期间受伤,应该找工作单位还是派遣单位负责 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3、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 4、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他们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固定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执行。 在《工伤保险条件》中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临时工与企业的职工一样,符合法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劳动者如没有得到相关的赔偿时,应积极的向劳动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反应,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和案件情况对着这类相关的案件进行审理,对相关的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进行调节,赔偿这类劳动者的经济损失。 结语 临时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根据相关资料,临时工与企业职工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果劳动者未获得相应赔偿,应积极向劳动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和案件情况审理并调节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以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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