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请假接种新冠疫苗,是否可以按照病假处理呢? |
释义 | 如果所在地政府已经部署新冠疫苗的报名接种,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个人具有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防疫措施的义务。即已经构成了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上班的标准对劳动者支付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风险提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能否强制劳动者接种新冠疫苗? 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接种新冠疫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下称《疫苗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疫苗管理法》规定,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居民按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接种规划免疫规划疫苗既是一项权利,又是一项法定义务。居民是否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全凭自愿,任何单位或个人强制他人接种新冠疫苗没有法律依据。不过,为了配合国家控制和防范新冠疫情传染,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民主协商,采取各项措施鼓励劳动者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接种新冠疫苗。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履行社会义务时,应当注意方式方法和人性化管理,多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宣传,采取多种方式激励、鼓励员工接种疫苗,避免不当手段和强硬态度引起员工的逆反心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拒绝接种新冠疫苗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拒绝接种新冠疫苗解除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规定,只有免疫规划疫苗,居民才有按国家和政府要求接种的义务。截至目前,国家医药总局、新华社等多次强调“强制接种新冠疫苗不可取”,未将新冠疫苗纳入免疫规划疫苗范围。另外,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来看,也无居民须强制接种新冠疫苗的法律依据。因此,劳动者拒绝接种新冠疫苗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正当理由。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履行社会义务时,应当注意方式方法和人性化管理,多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宣传,采取多种方式激励、鼓励员工接种疫苗,避免不当手段和强硬态度引起员工的逆反心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疫苗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并应当报颁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风险提示:接种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措施。 员工病假工资怎么算? 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有合同应按合同约定办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第二、劳动者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支付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第三、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六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一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四十;已满一年未满三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三年及三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第四、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风险提示: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的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的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劳动力恢复后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给予适当工作。 病假期间工资按什么标准支付? 病假期间工资的支付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风险提示: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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