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朋友被我们的家人打伤了,派出所会怎么办? |
释义 | 1、当事人被人打伤的,派出所可以对打人者进行治安行政拘留并罚款的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的朋友伤害了人,但是没有承认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报警后公安局来安排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仅仅是轻微伤,则对方应当被行政拘留或罚款,具体责任要看伤情如何,构成重伤/轻伤的话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无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肯定是要承担的。如果构不成刑事犯罪的话,派出所可能会调解解决,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就要移交刑警大队处理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朋友把人打伤,但没承认,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当事人被人打伤的,派出所可以对打人者进行治安行政拘留并罚款的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的脑袋被多人打伤,缝了两针,构成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医院里,我被打断了,有视频做证派出所没抓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被人打了后报了警,而警方一直不立案,不抓人,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伤害案件需要受害的当事人作伤情鉴定,如果现在当事人还在治疗阶段,还不能进行伤情鉴定,则投诉是没有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我被三个人打了,我把那三个人,其中一个人,打伤了。怎么处理? 三个人打一个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或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共同故意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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