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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的免税证明怎么开
释义
    三百六十五行,行行都有缴税。在各行各业各领域类大家都清楚都有向国家相关部门税务局纳税这一说法。生活中常会出现这种现象,但是有的个体经营户生意不好面临倒闭危机,国家为了扶持鼓励个体经营户经济发展,经过系列改革措施后,部分经营状况不好个体经营户就有了免除缴税的权利,当然前提需要办理免税证明。那该怎么办理呢?下面就由法妞问答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吧。
    一.个体经营者免税证明怎么办理
    个体户免税的话无需开免税证明的,符合国家免税就享受免税,税务局无权干涉,也不会打证明的,因为没有打免税证明的规定,只有打纳税证明的规定。如果是经审批减免税的,你拿上批文就可以了。
    凡是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在缴纳个税时,应先到登记证所属的区地税局征收大厅报到,税务大厅会分配到下属地税所,并安排专门的税务专员帮忙办理。
    二.个体经营者的免税法律规定
    (一)下岗失业人员的免税规定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002年9月30日前已经存在的个体经营户,其经营者为财税〔2002〕208号文件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并在2002年9月30日后至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可以自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02年9月30日前已经存在的个体经营户,通过借用、买卖、冒名顶替等方式改变经营者,注销原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均不得享受上述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已经减免的税款应予追缴。
    从2006年1月1日起,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二)退役人员的免税规定
    退役士兵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经营收入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国税发[1999]43号第二、三、四条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城镇退役士兵,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三)种养饲业的免税规定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后,对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休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非典”疫情期间的免税规定
    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非典”疫情期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对出租汽车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或降低征收定额。对出租汽车司机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为50%。
    个人经营着免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同时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付出或照顾的特殊规定。它不仅体现在税收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更能让更多经营状况不好个体经营者更好的发展经济。好了,资讯内容就是这样了,如您还有更多疑惑,敬请咨询法妞问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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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