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公司调岗变相辞退后要怎么样维权 |
释义 | 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岗位调动。那么如果公司对我们作出岗位调动,这是否合法呢。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一是看调岗是否合理,看公司基于什么理由,对员工工作作出调动,是否出于工作的需要。另外,还需要看看对员工进行调岗,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对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一些,危险、繁重或需要加夜班的工种;二是看公司的调岗,是否存在不合理降薪的行为。如果公司的调岗,明显不合理且存在不合理降薪,那么就属于变相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在这里,月工资标准,是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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