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买房离婚后其中一方再买房算二套吗 ? |
释义 | 法律分析: 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 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 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为二套房。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先商业贷购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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