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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把租房的东西拿走会怎样
释义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把租房的东西拿走属于不当得利行为,房东有权要求返还;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盗窃罪。
    一、租房手续有什么?
    1、通过中介、网络、或亲朋好友找到合适的房源;
    2、看房主的产权证及身份证,看是否属于产权人,并留复印件做合同附件;
    3、与房主签订租房合同,合同上必须由房主签字,不能代签;
    4、若是办理合租,需得到房东的许可;
    二、租房应注意什么?
    1.注意缴费怎么交,房租,押金,物业费,水电费(民用水电)网费。
    2.周围环境
    3.房间内:在看房子的时候就问清楚房东或者中介,电器等物品损坏责任归谁,看房检查物品有无损坏,维修费,墙面是否可以贴挂钩,装饰物等,桌椅床柜是否可以移动位置等。
    4.注意楼层高度
    三、租的房可以转租吗?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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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