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的房子可以永远继承吗 |
释义 | 一、父母农村房屋怎样进行继承 父母农村房屋进行继承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二、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条件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条件是其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其继承人不符合申请 使用条 件的,可以 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继承人不愿出卖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民法典宅基地上房产能 否办理抵押 民法典宅基地 上房产可以办理抵押。《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五条第1项 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可见 ,农 民以其 宅基地上的房屋抵 押应当是有效的。但第三百九十 九 条第2 项规定, 耕地、宅 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虽然以 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 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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